尊敬的市长 我是碗窑乡达河村(坂顶)的村民,因四边三化要求,本人拆除了原先的菇棚恢复田地使用。 当时乡人大主席和我说好补助方法,菇棚框架和设备在约定时间内由我本人自行处理,地面和建设垃圾由乡政府负责清理恢复农田,当时还写了份协议,没想到负责我这里拆迁的乡干部老王在我提出清理要求时说清理的拖拉机、挖机的人工费要我自行承担。尊敬的市长你说这哪有雇车雇挖机哪有另外雇驾驶员的。时间都拖了一个多月了,再拖就影响农作了。无可奈何的给你写信只是想尽快的还田务农! 致 敬礼!
你于2017年6月6日,在领导信箱反映菇棚拆除后清理、农田复耕有关费用问题(信访人:周君益,男,身份证号:330823197503161911,家庭住址:碗窑乡达河村。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菇棚拆除后清理、农田复耕有关费用问题。)。我们于2017年6月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查,因“四边三化”工作要求,需拆除你户位于达河村达河坂的菇棚约2000平方米。为做好菇棚拆除及耕地复耕工作,碗窑乡与你户签订了简单的《拆除协议》,《协议》除约定拆除时间、拆除补偿等内容外,其中第四条,农户拆除后要清理地面上一切附着物,地面上附着物清理后,余下地面硬化的复耕及建筑垃圾,由乡政府协助你户清运,机械费用由乡政府承担。为尽快做好清运复耕工作,5月6日,碗窑乡将清运工作承包给一个体户,清运总费用为7000元,其中机械费5200元,人工费1800元。按《协议》,机械费5200元由乡政府承担,人工费1800元应由你户承担。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江山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张彪联系电话:13867009228
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 201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