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方的父母官,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村官,好像都是能够满足很多人的,表面的需要的,对于他们来说,可能一个小小的官并没有掌握很大的权力,但是确实能够在很多人面前耀武扬威的资本,所以从古代到现在买官这一个恶习,一直以来都是有在延续的。我们国家的买卖官位的历史如果要追溯的话,最早是从秦朝就开始了,但是大家可能会感觉很奇怪,而秦朝那个阶段的话法律是很严苛的,为什么还有人敢买卖官位呢?因为买卖官位是官方允许的,并不是说小偷小摸下授权的。
当时秦国的国力算是强盛的,因为他们的那个变法变得很成功,而且相对来说整个国家的心都很齐,但是很不幸的是他们的先天条件的确是成为了他们最大的制约,而且,在法令颁布的前夕,他们刚刚遇上了大旱灾,很多的百姓都过上了流离失所的日子,实在没有办法用其他的心思去做一些保家卫国的事情了。国家的赋税在这个时候也很难征收。
所以当时的君王就开始想出了一种买卖官位的方法来扩充国库,这个方法其实还是比较有用的,因为想当官的人很多,所以当一年的税收和前几年相比,总的来说还是持平的。
当然算说钱收到了,也不可能是把自己整个国家都给败坏了,国军还是有一些想法的,他在你当官之后仅仅只是会给你每个月有一定的俸禄,等于说你把钱给他了,他在后面加一点点利息,每个月分批还给你,而不会给你实际的权力。这个制度还是很有创意的,但是需要国家强有力的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