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Stella8288”:各位兄弟姐妹帮解答下。本人在3月中旬按照合同法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但是老板扣除了2月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7天,以及将我们三月的社保按照自行缴纳的收费标准 在工资中扣除745远 ,这样他们是属于合法的吗,有没有不合理?
不合理,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这是违法的,到劳动局起诉,可以要回
二月份带薪年假七天?三月份没干完人家企业都给你交保险吗?
好聚好散吧,好歹也是老东家
醉了,过完年,放完假忙辞职
这也有道理吧
是不合法 最后离职的时候 单位如果也是按照法律来说你不是由于自己原因离职 那么你失业金还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