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设置存在安全隐患,交警部门糊弄了事

以下是事件情况:本人于2017-9-30发现五星中路与永祥路交叉口的南北侧人行道红绿灯时间较之前明显缩短,无法在一个红绿灯时间内安全穿过马路(南北侧路宽估计在32米左右),故反应至相关部门询问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2017-10-12接到绍兴市上虞区交警大队的反馈电话,电话中明确向我说明:1、红绿灯高峰时期为28秒,平峰时期为24秒;2、建议行人二次过街。之后网上收到的书面答复也与电话答复说法一致。本人觉得红绿灯时间一定没有相关部门所说的这么长,认为他们并未经过调查,因此于2017-10-12夜间9点30和2017-10-13下午5点25这两个时间段在该路段录制视频。经过多次录制,发现:该红绿灯无论在夜间还是在下班高峰期,均只有18秒!!!与交警部门的说法完全不一致!!!以下是此次信访的目的:1、人行红绿灯的设置是为了让行人安全横穿马路,应该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谨慎设置。我反映的路口位于上虞外国语学校南校门东侧,是该校学生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本人已多次见到该校学生放学时采用奔跑的方式横穿该路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即便是交警部门建议市民采用二次过街的方式横穿马路,也应当在路中间绿化带设置相应的提醒与警示标志,最好是设置安全岛!学生天天这么过马路,出了事,谁负责???2、相关部门作为执法者,作为政府公信力的代表,在投诉的问题上,并未经过认真的调查!个人认为,红绿灯时间甚至不用到现场查看,监控看一下也知道了。结果却是,说了一堆,全是错的。为什么会这样?最后说一句,安全无小事。尽管本人基本不走这条马路,但时常看见一群朝气蓬勃的学生,就这样冒着生命危险在马路上奔跑,或许都没有人跟他们说过让他们二次过街,实在是担心。希望有关部门,以人民安全为首要考虑,即便是不调整红绿灯配时,也应当在路中间设置安全岛!最低也应该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录制的视频可能因文件太大无法上传,如有需要,可以提供
您于2017年10月13日反映:五星中路与永祥路交叉口的南北侧人行道红绿灯配时。经调查,由于近期系统升级,信号灯实行自动化配时,对于您所提出的意见,交警大队已邀请技术部门进行合理设置,确保信号灯合理配时,行人安全通过斑马线。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虞区人民政府或绍兴市公安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