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债权方与欠债人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归还意见,结果欠债人逾期拒不履行归还义务,此为背景。
问题一:对经法院调解,拒不履行的欠债人,债权方如需申请其进入信用黑名单,是否需要再向执行庭申请?
问题二:债权方曾向某执行庭申请其进入黑名单,被告知该债务人本就是老赖,没必要申请。这是与已调解有关还是执行庭人员不作为?
问题三:申请老赖进入黑名单,可否跳过县级,直接向市级或省级执行庭申请?需要提供何种资料?
问题四:目前信用浙江平台已经运行一段时间,但该债务人的欠债情况与信用浙江平台上查到的有很大区别,要纳入该平台是需要单独申请还是由地方执行庭上报?
五:先感谢越城执行的答复。
没回复呢,这就是民声哪~~~~
所谓的关注舆情更像是部门对老百姓民情反映的一种施舍,遇到真正的问题从来不屑一顾
法官们表示很忙,依照法律相关规定有权拒绝回答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