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O设备如何进行放火设计

对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设备中的明火设备,如rto设备,有必要从设计、生产、安装和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性研究。这种rto设备与企业内各种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一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关键问题,在设备安装和选址之前就应该加以考虑。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明确提出了工厂、仓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与明火或火花场所(如rto设备焚烧炉)之间的最小防火距离,rto焚烧炉与甲、乙类工厂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0m。
其中,甲类仓库、甲类、乙类、丙类液体储罐、湿式可燃气体储罐、湿式氧气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距离分别至少为25米和12.5米。
当然,如果有行业标准,就应该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例如,《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2008对行业内防火间距有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