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购后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极度困扰!

本人及夫人在广州老城区有一套又小又陈旧的房改房,由于我们在金沙洲附近做点小本生意,又由于想摆脱每天爬九楼的困扰,想改善一下住房条件,本人将原来的房子出售于2010年底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位于佛山距离金沙洲较近的一套二手毛坯房,当天交了定金,由于卖家处于贷款阶段,协商后由本人先替他出钱赎房产证,因为之前的房产已出售故同卖家协商后要求先收房进行装修,在卖家等待银行审批提前还贷的同时,本人已将房子装修完毕,限购令出来的前两个星期,本人同卖家一同去房管局办理递件手续,由于递件当天中介建议和卖方极力要求本人将房款尾款部分与卖方一并结清(佛山房管局递件当天不能进行交税和过户手续,这与广州政策完全不同},现在18号限购政策已出,我们是在政策出来前两个星期已经完成递件程序,如果此种情况下,我被列入限购,对本人及其不公,限购的目的在于防止炒家,而我实属冤枉。全款给了卖家,房子已经装修入住,现在告知买不了,我死的心都有,而且卖家原本无能力偿还贷款更加不可能将房屋全款及装修费用一并退还,此间所产生的纠纷难以估量。这对我们买家是非常不公平的。我们这种情况希望制定政策的有关部门给予更多人性化的考虑,在线急待回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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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3 19: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