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中,很多老房子人去楼空,静等被拆。有一伙人却相中了这些空房,放张简易床,换上门锁,就成了他们新的“工作房”。打扮妖艳的女子站在“工作房”楼下做诱饵,等候色迷心窍的“鱼儿”上钩……
9月1日,海宁警方成功抓获3名“色情引诱”犯罪嫌疑人。
淫窝惊现“密室盗窃”
“昨天晚上我被偷了4260元钱。”8月9日一早,小陈一脸懊恼地走进海宁市公安局硖石派出所报案。“钱是怎么被偷的?”民警认真询问,小陈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就说去了西山里的一处空房,身上的钱就不见了。
民警听出小陈心中有顾虑,耐心劝导,渐渐打开了他的话匣子。“其实昨晚我喝了点酒,骑着电动自行车到西山公园玩。”小陈看到一个年轻女子站在路边,打扮妖娆,长发飘飘,有几分姿色,颇为心动。
“一次多少钱?”小陈试着上前询价。见有生意上门,女子热情接待。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女子领着小陈来到路边的一幢待拆房楼上的一间空房。她掏出钥匙打开房门之后,把钥匙放在桌上,小陈关上门后便迫不及待跟了进去。
房子里还有一道门,门内靠墙处就放着一张简易的高低铺,再无其他家具陈设。女子往床上一躺,猴急的小陈把裤子脱了扔在靠门一侧的床尾处,便开始动手动脚,女子一直在旁跟他聊天。
过了一会儿,女子的电话突然响起,她接完电话后说:“我今天有点事情,身体不舒服,不做了。”小陈穿裤子时一摸,发现裤袋里的4000余元现金不见了。他一把拉住女子,不让她走。
女子却说:“进门的时候门是锁上的,钥匙就放在桌上,而且我身上也没钱。”女子边打电话边往楼下走,小陈紧随其后到了楼下。这时,一个手上有文身的男子赶了过来,责问小陈:“你小费也不给,还说我小姐妹偷你钱?”
“我是派出所的,你必须把钱还我,不然我抓你们回去。”小陈马上顶了回去,抓住文身男子要他还钱。文身男子要求小陈出示证件,本想用派出所吓唬对方把钱要回来的小陈自知心虚,不敢再顶着派出所的牌子了。
文身男子恶狠狠地指着小陈说:“你再追我,小心我对你不客气。”说完一把将他推开。这时,又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过来了,女子准备上车逃跑。小陈想去抓那女的,只听“轰”的一声,驾车男子带着女子迅速逃离。文身男子见机钻进小弄堂逃跑,因为紧张还摔了一跤。但小陈追上去时,他已遁入待拆老城的弄堂深处,没了踪影。
多种方法
采集信息
接报后,侦查员对小陈所说的地方展开侦查。这是一处已经完成征迁工作的老城区,原先居民都已经搬走。一番寻找之后,侦查员终于找到了案发现场,房门的锁一看就是新换上去的,但里面不见人住,十分奇怪。
因为是待拆的老房子,案发现场附近没有监控摄像头,也很少会有人到这种地方来。侦查员反复观看案发现场外围视频监控,但一无所获。
通过梳理,民警发现之前也接到过类似情况的报警电话,但每次等值班民警赶到现场时,很多报警人已离开,电话也联系不上。他们既怕这样的事情被家里人知道了要吵架,又怕派出所会对嫖娼行为进行处罚,虽然不甘心,但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侦查员加强了对硖石街道西山里、由拳里等几处可疑地点的集中巡逻蹲点,一旦发现可疑人员便将他们带回所内进行调查,收集了很多信息。经过信息碰撞,侦查员确认了可疑女子为刘某,骑摩托车的男子为谢某。
8月31日中午,宋某打电话报警:“刚才我和一个女的在楼上‘玩玩’的时候,钱被偷走了。”宋某的遭遇和小陈有些相似,也是一名女子将他带进一处只放了一张床的房间。可事还没办成,女子突然说不做了。当宋某被女子叫来的另一男子逼着付小费时,才发现自己钱包里的1000多元现金不见了。经过确认,带宋某进屋的女子正是刘某。
光天化日
再度现身
9月1日中午,侦查员获悉刘某、谢某等人再次在由拳里附近出没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抓捕。抓捕组赶到由拳里时,发现一可疑女子正站在路边揽客。仔细观察后,确定她就是刘某。一名男子站在刘某的路对面,另一侧的公园树丛里有一名男子骑在摩托车上,形迹十分可疑。
民警立即上前将路边女子控制,马路对面手臂上有文身的男子也被扑倒在地。公园树丛里的可疑男子见状,连摩托车也顾不上骑,趁乱拔腿就跑。他逃得飞快,很快就混入人群中,不见了踪影。
经过研判,侦查员确定逃跑的可疑男子就是谢某。当天下午,侦查员通过调查,再次在海宁市区的新桥附近发现谢某的身影。当时新桥下的一艘船出了事故,很多人围在河边看热闹,谢某也挤在人群中。很快,他就被民警揪了出来。
民警抓获的手臂上有文身的男子,正是前面2起案件中刘某叫来帮忙要钱的男子李某。通过审讯,他们交代每次作案前都会选待拆的空房或偏僻的租房为作案地点。房子要求必须是2间的,没有2间他们就用帘子隔成2间。
房间一般会选在楼上,方便逃脱。内侧的房间会放一张床,床尾一侧靠近分割房间的门。这样的房子他们称之为“工作房”,晚上睡觉他们有另外的住处。房间的2道门都是他们经过精心测试的,开关门时没有一丁点声音,确保开门进行盗窃时不被发现。
当房间准备妥当后,他们便选择中午和晚上让刘某站在楼下做“鱼饵”,钓色迷心窍的“鱼”上钩。一旦谈妥价钱,刘某就带“鱼”上楼,进门时她故意把钥匙放在桌上,显示门锁好了,其实楼下负责盗窃的人手上还有1把钥匙。
刘某和“鱼”进屋时,负责盗窃的人也会跟上楼。他随后悄悄地用钥匙打开门,将“鱼”放在床尾的衣服“拿”出来,偷取袋中的部分现金后再放回去。他一旦得手,就会立即打电话通知刘某。刘某则马上以各种理由推托,表示今天不做了要离开。
当受害人发现自己身上的钱少了时,也拿刘某没办法,只能吃哑巴亏。遇到难缠的“鱼”,刘某就会叫来李某帮忙,谢某则骑着摩托车等在楼下,随时准备接应刘某逃离。(南湖晚报)
不作死不会死
这些人啊好好的生意不做,偏要骗人这不出事了吧
nuozuo nuodie
现在的人怎么说呢.....哎
no zuo no die
有些人总是会嫌日子太平。。
好色人总是要还的
这是作死
a29b
有需求 有市场呐
骗人的生意做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