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94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及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7年度合肥市公共服务平台第二批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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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是我市推进“双创示范”城市建设、构建我市小微企业“1+ 13+ x”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兑现的重要一环,请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和各有关企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谋划。
2
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开展窗口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做好本区域里大企业、领军企业建立的向各类双创主体开放技术、配套、营销等资源的网络平台、龙头企业或研发机构通过网络将部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交付的公共设计平台、大中型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聚集跨区域标准产能,实现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协同制造平台、利用多媒体技术建立的面向行业的知识产权、标准、成果、培训等知识内容的创造和汇集的大数据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和高校研究机构面向行业开放检验检测设备和科研设施的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面向行业共性需求提供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绿色车间、绿色工厂等共享管理和监控服务平台等专业化服务平台推动建设工作,可以参照市里做法,做好本级专业化服务平台项目入库工作,有效填充本级窗口平台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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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有关单位在编制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时,参照《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1)和《行业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2)进行编写,并报建设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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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报送要求,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对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和行业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编制情况要初审把关,汇总行文上报,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3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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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家对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进行审核认证,符合《合肥市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规范指引(试行)》建设要求,能够实现与合肥市核心枢纽平台互联互通的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列入2017年度市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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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服务平台建设单位在组织方案编制时,同步启动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快构建我市小微企业“1+13+x”服务平台网络建设。
联系人:市中小企业局李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