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开除了4位学校校长法办处理通报


阳关道上 失足落马
  贝建荣,男,1964年10月生,浙江嘉兴人,曾任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中学、王江泾镇中学校长。
  出身于农家的贝建荣,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考上了大学。毕业后,他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在工作岗位上踏实肯干、兢兢业业,从普通教师逐步被提拔为学校中层、副校长直到校长,人生可谓一帆风顺。但自从担任中学校长之后,他的人生轨迹开始发生改变。
  2003年,贝建荣就任秀洲区王店镇中学校长。上任之初,贝建荣心中颇有一番抱负,做事讲原则,做人讲党性。然而,随着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贝建荣的心理起了变化。看到别人花钱如流水,活得很潇洒,而自己却过着穷酸日子,身为一校之长的贝建荣难以找到心理平衡,思想上逐渐放松警惕,开始接受别人的小恩小惠。
  2004年年底,学校校园商店承包人徐某某到贝建荣家中拜访,感谢他对自己的关照,临走时放下一个厚厚的信封,说里面是1万元现金。贝建荣假意推辞了一番,最终收下了钱款。校园商店是个“香饽饽”,谁都想承包,徐某某送钱只不过是想继续拿到承包权。之后七年,徐某某每年年底都按照惯例到贝建荣家中“拜访”。同时,徐某某也一直承包着校园商店。
  这一类的上门“拜访”者并不止徐某某一人,食堂承包者王某某也是贝建荣家中的常客。在贝建荣的关照下,王某某顺利将食堂承包方式变为托管经营,从而每年多赚10多万元。为表感谢,王某某曾一次性送给贝建荣现金10万元。就这样,贝建荣在担任王店镇中学、王江泾镇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校园商店承包人、食堂承包人、工程项目承包人等所提供的贿赂款40余万元。
  2012年11月,贝建荣因受贿罪被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
年过半百 晚节不保
  张解林,男,1956年11月生,浙江嘉兴人,曾任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中学校长、区教文体局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副主任。
  年过半百、已经退居二线的张解林在外人眼中是标准的“老黄牛”形象,上下班骑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手中的手提包也是破烂不堪。但就是这样一个别人眼中的“老实人”,利用职务之便谋起私利来却毫不手软。
  2004年,油车港镇中学开始建设新校区。作为油车港镇中学校长和甲方单位负责人,张解林成为工程承包人眼中的“红人”。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承包人胡某某、徐某某多次约请张解林吃饭、娱乐。很快,张解林与他们变成了称兄道弟的朋友,并在工程项目资金支付、验收等环节给予二人不少帮助。为表感谢,胡某某曾先后分几次送给张解林贿赂款共15万元,徐某某的贿赂款也有5万元。
  “我考虑问题太简单了。我老婆身体不好,一直没有生育,女儿是领养的。我就想多捞点,将来能和老婆安享晚年。”正是这种错误的想法,诱使即将退休的张解林作出一反常态的行为,大到收受工程承包人、食堂承包人的贿赂款,小到收取班级制作牌人员、学生家长的“红包”,他不计多少,尽数笑纳。在担任校长期间,他所收受的贿赂共计38万元。
  2013年8月,张解林因受贿罪被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利令智昏 精英“失算”
  戴国强,男,1966年2月生,浙江嘉兴人,曾任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中学、油车港镇中学校长。
  作为秀洲区教育系统的领头雁,戴国强的人生履历中有着一系列光环:他身为中学数学高级教师、嘉兴市数学会理事、秀洲区教育学会会员,曾经荣获浙江省优秀教师、嘉兴市数学学科带头人、秀洲区先锋校长等荣誉称号,称得上是嘉兴市的“教育精英”。然而,这些荣誉光环的背后却隐藏着惊人的腐败秘密。
  在戴国强担任洪合镇中学、油车港镇中学校长期间,两所中学都进行了大型工程项目建设。戴国强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上大捞油水。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戴国强表现出其精明的一面,就是从不收取别人送的“红包”,对小恩小惠也是嗤之以鼻,为自己塑造出一副廉洁奉公的清高形象。但实际上戴国强内心有“小算盘”:同样承担风险,要拿就拿大的。这也正是他一直坚持的“准则”。在任校长期间,他曾分别收受基建工程承包人颜某某贿赂款15万元、胡某某贿赂款10万元,景观工程承包人张某某贿赂款10万元,食堂承包人徐某某轿车一辆。
  贝建荣等人的案件曝光后,戴国强心中感到不安。但他所采取的行动不是向纪委或司法机关主动说明自身的经济问题,而是为逃避查处做足功课。为填平其收支不符的窟窿,戴国强利用“聪明才智”,伪造了一份家庭收支流水账,将大笔受贿款项分解成加班费、会务费及有关人员送的小额现金,随身携带并拿给谈话人员看,以强调其收入合法,并无受贿情况。然而,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这些小把戏很快被识破,曾经的“精英”不得不在法律面前低头认罪。
  2013年3月,戴国强因受贿50.46万元,被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嘉兴北师大狄副校长涉案了
因为负责学校基建工程和设备采购工作,嘉兴北师大狄校长利用手中职务之便,为供应商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2月27日,南湖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73年出生的狄某,自2008年1月借调到北师大南湖附属学校筹建办工作起,事业可谓一帆风顺,从负责基建、装备采购、食堂后勤的北师大附校副校长到负责全面工作的大桥镇中心小学校长,可以说前途一片光明。
但是手握学校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等项目的决定大权,狄某却抵不住供应商的利益诱惑,这一路走得“步步惊心”。
狄某收受的贿赂大部分来自桐乡某家具厂的沈某。为了承接北师大附校、大桥镇中心小学步云校区办公家具供应业务,沈某对狄某颇为殷勤。
2008年年底,沈某第一次在北师大附校报告厅送给了狄某现金5000元。开始狄某还有些忐忑不敢拿,可是考虑到自己帮助过沈某,且沈某说了这是“个人业务费”,是他的个人业务,于是也就心安理得接受了。截止2010年1月,狄某前后三次收受沈某给予的现金合计4.8万元。
此外,在狄某及其父亲家房屋装修期间,沈某应景地送给了狄某两套总价1.7万元家具。
从2008年1月至2010年年底,狄某共收受贿赂6.7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狄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价值6.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退缴全部赃款,可依法减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编后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冲击下,某些灵魂工程师受利益驱使,堕落为罪犯,一向被视为“净土”的校园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地。秀洲区三名中学校长的犯罪事实为教育工作者们敲响了警钟。
  导致这4名中学校长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是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倾斜、法制意识不强。他们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以致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心理失衡,利令智昏,最终堕落到利用手中的职权、便利条件搞权钱交易、搞侵吞、谋私利,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内因至关重要,外因也不容忽视。存在于教育系统内部的管理混乱、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看重业务能力,轻视廉政教育”等不良因素使得腐败蔓延滋长,基建、采购、后勤等部门成为校园腐败的“重灾区”。
  预防校园贪腐,挽救教育信任危机,需要有关部门认真查找教育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在完善体制的基础上,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多方着手以有效减少校园腐败现象。

深挖下去肯定不止四个
挖下去河蟹一串串
现在连学校也不干净了
妈的,我的毕业证书上还盖着张解林的章,
干净的很少了,共产党都想贪
给我再查查干净
幼儿园就开始了……
不要蜻蜓点水,要普查。
学校以前干净过?
共——产啊,也能算受贿?
只贪这点钱的校长已经算是很廉洁自律了好伐!
这些30几万就10几年。哎!真的只是软柿子而已
我也觉得是,就四个谁信!
现在从幼儿园的老师就开始收钱,当学生家长不容易的
不贪是不可能的,就看良心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