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东海阳光嘉园1#楼214房”商铺业主,此商铺从购至开发商手中至今,一直有3个门面。今年11月上旬,商铺所在内部商场被鹤峰市场用作农贸经营,市场经营方未经过本人同意擅自砌墙将通向市场内侧的门完全封死,本人据理力争,但市场经营方要求本人提供此处确实有开门的证据,否则没有商量余地。因此本人有如下问题:一是本人商铺的门客观存在,如照片所示,但要提供房产的建筑蓝图以证明确实是在开发建设阶段就存在,本人询问过房管局、测绘队,但相关主管部门都没有此类资料,请问这样的资料能在何处获取?如何获取?二是即使无法获得内部门的证明材料,但由于此门客观存在,市场经营方未经同意砌墙堵死,是否影响了本人的采光、通风权利?该找政府哪个部门调解、仲裁?
以上两个问题盼尽快答复,谢谢。
商务局负责市场运营,市场建设、规划用途是否符合要求,存在违规或改变规划用途的应向规划、建设部门反映。
(蕉城区商务局于 2015-11-26 09:58回复)
我局收到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来的诉求件,编号ND15112500003,要求提供“东海阳光嘉园1#楼”房产的建筑蓝图,经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协调,诉求人表示理解。(蕉城区建设局于 2015-12-2 14:43回复)
该事项不在规划分局的授权办理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办理。(宁德市城乡规划局蕉城分局于 2015-12-4 09: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