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容留卖淫获刑


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开庱ᮡ理了伈起��留卖淫案,被告人是52岁的男子冯某。冯某与周某合伙,在太平街道美食城A幢开了一间足浴店。2013年11月18日晚,警方接群众举报,称该足浴店有卖淫嫖娼活动。当晚,太平派出所组织警力在足浴店附近蹲点守候,并拦获多名从足浴店出来的男子。这几名男子均称,在足浴店里嫖娼。
  之后,警方将冯某等人抓获。这是足浴店第二次被查。
  2013年2月2日凌晨,警方就在足浴店里发现,有男子和按摩女子谈好价格,准备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因足浴店管理松懈,未进行实时巡查,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冯某被罚款500元,足浴店被罚款1万元。但是,冯某未吸取教训。据冯某交代,光按摩,足浴店的生意做不下去,因此他默许按摩女子从事卖淫活动,每次足浴店要收取80元的台费。
 经查明,2012年4月至2013年11月18日,冯某等共获利60万元,其中大部分为卖淫活动所得的台费。2013年10月13日,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冯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于今年10月1日被抓获。
  庭审时,冯某自愿认罪。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与人合伙,容留他人在其足浴店里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最后,冯某被ኤ夆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