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气炎热,
蜀黍就发现有不少人,
控制不住自己的洪荒之力了。
8月10日晚,乍浦交警在天妃路和建港路设卡开展统一行动。
就在设卡检查的过程中,
民警发现有3名驾驶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9时55分在建港路西大街口现场查获包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32mg/100ml。
20时15分现场查获许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6 mg/100ml。
20时43分在天妃路北门桥北堍现场查获展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达到44 mg/100ml。
三人均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3名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理。
[size=1em]其实关于酒驾的危害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这3名驾驶人也并不是不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但就是和大多数喝酒开车的人一样,都有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车开到目的地,就是喝了酒,遇上突发事件时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
就是这种侥幸心理
促使他们走上了违法这一步,
一旦出了车祸再后悔已经晚矣。
交
警
提
醒
喝酒的未必是坏人,但喝酒后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全开车的一定不是好人,因为悲剧有时候离我们只有“一杯酒”的距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交警一定会对酒后驾驶这种违法行为严查到底。
在这里也奉劝各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嘉兴港区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