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们,您们好。十几年前,我们买了龙岩市长汀县汀州镇苍玉新苑的1幢小区,但相关政府部门一直不让我们办理土地证,房产权证都办了成十年了,但土地证一真就是不给办,但成我们的房子无法交易,无法过户,无法升值。想卖了去外地买房居住,但又卖不了。借债还贷却交易不了又过不了户。精神和经济都快崩溃了。不管如何这都不是业主的错,如果这房子是非法的,政府部门就应该不让开发商报建、销售,不给预售证甚至政府用法律手段去惩法或追缴。而不是让百姓业主们去全买单。从来没听个有产权证却办不了土地证的。俩证合一,本来就一起的。弄得业主们一次次去上访。好多邻居业主们现在都没耐心了,拖了十几年不帮解决土地证,想春节后集中签名去省上访。由于我们长期在外省居住时间比较忙好少抽身回去,能解决真不想乱费那么多时间去搞那么多事。这本来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业主们是无辜人。应该让业主抓紧办理土地证,费用可以先代垫。到时按照法律谁的责任再谁负责并支付。希望政府部门为我们小业主小百姓办些实事,我们会一辈子感激不尽的。谢谢!
黄生同志:
2017年1月13日,我局收到了您在龙岩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17011300020号)诉求件,对你提出的“请求办理苍玉新苑小区的土地使用证”的诉求事项,我局派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1月16日派员与部分业主进行了座谈。现作出如下答复:
一、主要诉求
请求办理苍玉新苑小区的土地使用证。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苍玉新苑小区系长汀县华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2006年1月19日,长汀县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取得该地块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于2006年1月21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6年10月27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6公建10001),2009年7月13日,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编号:209014号), 随后住户分别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后长汀县华龙房地产开发限公司书面向我局申请办理苍玉新苑小区的土地使用证。经实地调查核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容积率(建筑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证》、《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中的容积率(建筑面积)不相符,超建筑面积602.76平方米,应补缴土地出让金499368元。
三、处理意见
对苍玉新苑小区开发建设中涉及容积率及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我局于2016年1月向长汀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长汀县华龙房地产开发限公司补缴超建筑面积部分的土地出让金499368元,长汀县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但至今未判决。待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后,我局将视判决情况为住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对材料齐全的,我局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长汀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7-1-18 15: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