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已经怀孕8个月,上个星期去龙华区城西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第一胎孩子生育服务证,但是工作人员只给我办了计划生育通知书,说是要求孩子出生后,需凭计划生育通知书、婴儿出生证、上环证到城西镇计生办换取生育服务证。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六条规定育龄妇女已生育一个子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农村育龄妇女已生育一个男孩或两个女孩)的,提倡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育龄夫妻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农村育龄夫妻生育两个男孩、一男一女或按政策生育两个女孩后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提倡夫妻一方首选绝育措施。国家法律也只是提倡上环,并不是强制,请领导给予解答,给予明示,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上环或结扎不是强制的,是根据你本人实际身体的情况并在政府的指导下采取用何种方法的。一孩首选上环,如果你身体没有什么不适,又为了避免意外怀孕对身体造成的伤害,我们还是建议你采取上环措施。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11-10 1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