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海口市直属学校教师,没有享受过教育住房待遇,现在虽然买了教育局保障性住房但是还没有签合同,还没有看到地基,房产证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房子4年过去了还没建起来。
1、那我们买了保障性住房的能不能申报享受教育住房补贴?
2、如果不能享受的话现在把指标退了那能不能享受呢?
3、退了指标以后还可以继续享受教育系统保障性住房吗?
请明确回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根据海口市政府印发了《海口市职工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根据海口市职工住房补贴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再计发职工住房补贴:
已购买过政策性优惠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政府统建的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或按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购买腾退的公有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住房建筑面积达到规定职工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不再计发职工住房补贴(第七条第五款)。 市教育直属学校教职工申购的园丁大厦、侨中里教师公寓、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教师保障性住房(属政策性优惠住房、集资建房范围)。目前,直属学校申购保障性住房和申请职工住房补贴工作都在同时进行,依据上述规定,两者应由本人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在申请办理退房手续批准后,方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职工住房补贴。如保持申购保障性住房,则不能再计发职工住房补贴。
【市教育局】 2014-01-20 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