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09年的在南海那边购买过住房公积金,09年离职后,一直没再购买,现在在禅城区新工作单位,再次购买的话,两次购买公积金的时间相隔那么远,而且又是在两个不同的地区,需要特别办理些什么手续才能重新购买啊?
职工原在佛山市内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存公积金的,离职后由原单位办理封存,现到新单位工作,由现单位把个人公积金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即可。我市住房公积的管理在2006年已按国家规定实施五区统一管理,不存在区与区之间的差别。 详细手续请登录我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手续须知—办事指南—1、住房公积金查看。
2012-10-05 11: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