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学教师一级资格评定

市教育局:
  我想咨询关于教师职称评定的有关问题。
  2012年因职称制度改革而没有进行职称评定,那么2013年什么时候能够正式开始评职称?据了解,有相当部分老师是2011年考的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有效期是两年(2011年7—2013年7月),如果今年7月份之前都没有开始评的话,我们这一批人不是被耽误?若此,我们的有效期应该延长,这样才合理、公平。希望给予解释,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中学教师一级资格评定》的来信(邮件)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96号)等文件精神,海口市被国家确定为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于2012年8月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市的职称改革试点工作是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的。2013年3月30日至31日已进行2013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已公示结束并下发了2013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合格证。在《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一文中明确规定“上半年和下半年评审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外语、计算机、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等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2012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下一步我局将有计划地进行参评中级职称教师的材料初审、论文鉴定以及职称评审会工作,预计2013年7月海口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结束完成。
再次对您对教育事业的支持表示感谢。
【市教育局】 2013-04-13 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