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涉及面积30万平米,拆迁事务费达千万,这项目不招标进行内定,有失公正、公平、公允,也易滋生腐败
您于2017年3月13日,向信访局反映的编号LD20170014866信访件,3月13日转我局收悉,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因匿名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联系沟通,现答复如下:一、主要诉求:旧城改造涉及面积30万平方米,拆迁事务费达千万,这项目不招标进行内定,有失公正、公平、公允,也易滋生腐败。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据调查,在我县域内开展过大规模的征收事务的房屋征收事务公司主要是:新昌县城镇房屋征收事务所和新昌县和诚房屋征收事务所二家。新昌县城镇房屋征收事务所成立于2014年7月,现从事征收事务工作人员10人,2015年实施项目有,五都村整村搬迁,十九峰韩妃江项目房屋搬迁,张家庄工业厂房征收遗留工作,2016年实施项目有,新中路磕下段房屋征收,县集散中心房屋征收。两年共计完成房屋征收面积20多万平方米。新昌县和诚房屋征迁事务所成立于2016年1月,营业场所位于胜利路21号二楼,营业面积300平方米,现有员工12人。配套本所自行开发的、与评估公司评估软件相关联的征收补偿结算专业软件,该征收事务所业绩:1、杭绍台项目征收事务,征收面积约10000平方米;2、青山大桥至南复线连接线项目征收事务,征收面积约40000平方米;3、羽林街道狗槽山等征收项目,征收面积约7000平方米;4、大市聚镇茶场村等征收项目,征收面积约5000平方米。考虑到旧城改造体量大,任务重、时间紧,另外也考虑到本地拆改工作征收事务所对新昌拆改政策、做法更为熟悉,与被征收人交流沟通不会因方言而引起不必要的矛盾与冲突。故建议拆改项目实施单位在上述二家房屋征收事务所中自行选择一家并委托开展房屋征收事务。您如果发现腐败现象,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举报。信访人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县信访局或绍兴市建设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复查申请的,不再受理。联系人:黄锜英联系电话:86938391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