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洋村人黄立祖、黄立招、黄阿第三家共有山地(位于去阜莽公路下方,靠近芹洋方向)多年被阜莽人李福强占,用于种毛竹、果树等。我三家人多次向他索要土地其仍霸占不还,该土地所有权归属我三家有字据为证,2016年由于开山炸石我山地获得赔款2000元整也被李福以诈骗形式骗取,恳请芹洋派出所介入调查。
黄立祖、黄立招、黄阿弟同志:
你们反映“芹洋村人黄立祖、黄立招、黄阿第三家共有山地(位于去阜莽公路下方,靠近芹洋方向)多年被阜莽人李福强占,用于种毛竹、果树等。我三家人多次向他索要土地其仍霸占不还,该土地所有权归属我三家有字据为证,2016年由于开山炸石我山地获得赔款2000元整也被李福以诈骗形式骗取,恳请芹洋派出所介入调查”的问题,乡党委、政府立即指派相关部门干部,调查了解此事,现回复如下:
经对照林权证图斑和现场核实,你们反映的山地为11.12小班(依据林权证第110107号),权属清楚,为芹洋乡阜莽大队所有。
你们到目前为止还未提供能证实该林地属于你们所有的有效证据。
(芹洋乡人民政府于 2017-1-18 11:0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