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喜度佳节——南昌市重申“十个严禁”


2013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现重申以下“十个严禁”:
(一)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三)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七)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八)严禁参与赌博和以赌博为名收受贿赂;
(九)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酒后驾车和工作日午间饮酒;
(十)严禁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坚决落实。凡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并视情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凡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取消其任职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
2013年9月17日

严禁……严禁……再严禁……

打击,打击,再打击!!

搞笑,搞笑。很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