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系永定二中的附近居民,现举报永定二中霸占永定二中与附近居民的消防通道土地拿来扩建学校的围墙及附属门。在2010年间,永定二中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擅自占用该土地扩建围墙。其间,附近居民因此事项与学校发生冲突,曾多次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后已停止扩建(另附件),但未作出处理意见。在2014年10月份,永定二中再次扩建围墙及附属设施,影响了安全消防救灾的通行,给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协。为此,2015年3月13日至16日,在永定二中占用土地上建附属设施的现场,附近居民再次与学校方发生了冲突。经凤城镇政府、金凤居委会干部及公安人员现场调解,凤城镇政府、金凤居委会干部及公安民警要求学校暂停建设。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恳请上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派员给予调查核实,并制止学校占用公共土地。作为学校与居民的安全消防通道,让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安心。
您好!您所反映的诉求,我镇于2015年3月23日收悉,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996年,永定二中建设项目征地工作结束后,学校筹建处即在校址南端南北走向的规划红线上退让1米处砖砌了现存的一堵围墙(现与十几户居民的房屋相邻),后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时也以该堵围墙为界确认二中的用地范围。1999年,刘先生等人相继从开发商处买来地块建成以围墙相邻的房屋三幢,从而与二中已砌好的围墙形成了信访件中所称的仅2.3米的进出巷道。2010年,二中建好学生宿舍楼后,拟将建设时拆除的南端围墙重新合拢安装伸缩门,遭到刘先生等群众的反对至今,理由是其进出巷道太小,若发生火灾,消防车辆无法进入,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因此要求二中将围墙后移1.5米至消防栓外。我镇及时与校方和教育局沟通协调,校方认为围墙改建在先,且围墙以内已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如若围墙后移,也势必影响学校的消防安全,因此,未经依法调整用地范围,无权擅自处理。
办理意见:建议刘先生等人向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申请请求协调解决消防通道问题。
(永定区凤城街道办事处于 2015-4-1 10: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