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场和一些小区看见有锻炼用的健身器材,但我所居住的小区却没有,请问可以找哪个部门申请解决?

市教体局副局长张登才:你提出的问题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新建小区: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中提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二是老旧小区:若你所在的小区是老旧小区,则可向当地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反映,由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向所属县市区的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将综合当年的申请情况、资金情况、你所在小区的场地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安排,逐步安装全民健身路径,完善群众体育健身设施。
2017-09-19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