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前一阵查出是急性白血病,现在在福州协和医院治疗,第一期化疗回家,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只有百分三十,,这个病接下来是要花大钱的,这个报销的这么低,普通一般的工薪家庭实在是无力承担。。国家不是说重大疾病可以报销百分七八十以上,怎么全是假的?
您好!该投诉件我局已收悉。现将投诉人投诉事项反馈如下:根据莆卫农【2013】343号文件《关于印发2014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在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为: (保内费用-1000)* 40% 。因此实际报销比例一般在住院总额的30%左右。
2014年莆田市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1类病种,分为三类补偿:
一类: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唇腭裂等4类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8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20%。
二类: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等5类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
三类: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尿道下裂、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等12类病种在县(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重大疾病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55%,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重大疾病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4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60%。
所有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属于民政医疗救助对象的,由民政救助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20%。
该市民反映的病人所患为急性白血病,并不属于21类重大疾病。建议该患者进一步咨询医生,(确诊是否符合上述21种中的其中一种,按照定点医院就治的路径、定额标准,在定点医院结算报销)。如果确实属于21类重大疾病的,请医院医生开具疾病证明书(医生签名并加盖公章)到荔城区新农合管理中心申请重大疾病。
(荔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4-6-17 15: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