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二手房让主人很受伤》后续 原房主同意补交拖欠的物业费


10月18日,本报报道了市民陈先生通过乐诚中介公司在姚家洼附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发现前房主拖欠了两年的物业费,此外客厅的天花板漏水严重一事。
10月22日上午,乐诚中介的负责人刘先生再次拨打浔阳晚报记者的电话,称已经联系上了原房主,“他同意补交拖欠的物业费”。刘先生说,原房主在委托公司卖方时,刻意隐瞒了二手房“带病”的事实,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检查房屋和相关资料时也没有发现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确实存在失误,现在原房主已经同意补交拖欠的物业费,还剩下客厅天花板漏水的问题。”刘先生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中介公司将承担修复费用。
随后,记者拨打了陈先生的电话。对此结果,陈先生表示比较满意,“我也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二手房要多长个心眼”。
(记者 李超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