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天,韶关市区超标电动车被禁被收的事,成了市民关注的一大热点话题。超标电动车屡屡引发事故,成为危险交通工具,造成人员伤亡后又难以及时破案,广东多地都已在市区禁行超标电动车。特别在当前韶关建设宜居旅游韶城和主动融入珠三角的背景下,市区禁行超标电动车无可厚非。但是很多市民支持,有意见的市民也不少,市公安局应当做好基础工作,并且及时回应网友和市民关切的问题。
首先禁行超标电动车,市公安局不能搞突击宣传,以及不能满足于传统宣传方式。我们知道公安局在12月底就在我市党媒上刊发了相关通知,也于最后几天上街紧急发放传单,实际上做得不足!公安局从2016年年中就应该提前做好宣传,不仅仅要在党媒上发通知,也要在民营网站和自媒体上进行宣传,不仅仅要在线上宣传,还要走进小区、广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地点去宣传,这样民众才能有较长时间,有一个心理准备,去适应近期的禁超执法行为。
同时公安局在执法前还应该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关注市区的交通配套问题。从最近数日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相关文章和评论来看,中低收入阶层就集中反映,自己超标电动车被收了也就认了,但是市区交通真的还不完善,想买车的又担心给市区添堵,想坐公交车的现在配套也不完善,特别是从市区到郊区的公交车线路少,车量不多并且时有晚点的现象。公安局不能只考虑自己部门,禁止超标电动车是有连锁反应的,也应该要与相关部门一起联动,推进交通配套的事。
最后一点,对超标电动车,绝不能一收了之。近期浈江区和武江区公安局多次行动,收的超标电动车就超过百辆,这些收走的车会怎么处理?会不会通过罚款又流回市区?会不会因为管理不严而流向曲江或其他县城?查收超标电动车是一阵风行动,还是会持续开展?如果超标电动车禁行,那么还有没有商家继续在销售?如果还在销售,为什么不同步叫停?这些民众关注的系列问题,市公安局应该与市委宣传部联系,及时召开发布会向民众和网民作出说明,让更多人理解和支持公安局的禁超行动。
总之,在新媒体时代,公安局执法不能再像20年前那样“关起门”决策,简单地搞传统单一宣传,而是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双理念”并存,多与市民和网友互动,及时回应大家关切的热点问题,这样才能把好事办得更好,赢得大家的理解与支持。(林晓乒)
我就想骑摩托,买了车也压根没地方放。
既然那些电动车超标,为什么还要允许生产?为什么当老百姓买了之后却来没收?这是不是私人财产受到侵害?跟那些砸别人日产车的行为有区别吗?
支持支持!!!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历史可鉴。
支持支持,写的很好,贴民心
算了吧,你看人家南宁,电动车不比韶关少,人家都给开,而且制订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你看我们韶关,辣鸡
交通设施不完善,晚上超过10点半就没有公交车,的士车太贵坐不起,飞摩托车太危险,自己买了车,韶关这点工资钱也养不起车
放开市区摩托车上牌,电动车自然就少了。
所谓的新标的车,没后视镜,没转弯灯,你们敢上路?今天就在公交车上看到,不是司机按喇叭,就撞上那所谓国标车了,这个就是所谓的国标!
后视镜可以自己加装,可转弯灯就…………我彻底无语!
所谓国标车连最基本的安全问题都不解决,何来的国标,你们搞一言堂啊!
这个真是下层人民受罪啊
坐等国标车可以在韶关存活多少年
意见挺好,不是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