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机关周转房宿舍楼用途

请问各位领导,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平远南街新发通信大楼东侧的“佛山市机关周转房宿舍楼”具体用途是什么的?因本人在附近居住,原来说是政府单位用地(是某政府单位的新办公楼),现又改成宿舍楼了?是规划有问题还是怎样?

有关部门回复如下:
“佛山市机关周转宿舍楼”是根据《建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厅字[2003]13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的实际而兴建的,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市易地任职调动干部和高级人才的临时周转住房问题。按照规划部门要求,该楼所属地块自产权登记日起一直为市政府预留的住宅用地,因此,此次宿舍楼的兴建是完全符合该地块用地性质的。
2011-02-28 14: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