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炳泉今年78岁,身份证号码330511194102100039,是2008年湖州市南浔区政府批准的低保户。(2016年9月结婚于2017年10月离婚,一年短短结婚是因为妻子不愿意照顾身患重病的我。现在我又是单身一个人腰病缠身,没有经济来源)2016年之前就是离婚一直是单身没有退休工资。所以第一我没有退休工资,第二我身患严重腰椎滑移有湖州中心医院和南浔久安医院的就诊病例资料! 10月27日接到百间楼社区通知说要取消我低保户资格,但是区民政局公然违背上级市民政局的低保户政策,相互冲突。因为湖州市级居民无退休工资的离婚单身和无劳动能力还是低保户人员。请南浔区民政局党委领导给我们人民群众一个合理解释?请南浔镇百间楼社区给我这位78岁高龄疾病缠身的老人家一个说法?像济南陈庄的庞立江低保户事件不要再重演。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相关规定,你所反映的情况应由户籍所在地南浔区民政局予以受理、办理及管理。目前,我局已将你所述情况向南浔区民政局转办,南浔区民政局将根据你实际情况按程序予以办理。同时,我局将对你的情况进行回访、跟踪。
湖州市民政局 2017/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