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2号本人租用的合法经营场所被塔山街道办事处、越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拆除,拆除中合法财产被大量损坏,2014年8月14号本人以越城区城管执法局拆除行为违法为由向绍兴市城管执法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2014年11月5日绍兴市城管执法局电话口头告诉我不予受理,2014年4月16日本人起诉绍兴市城管执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其履行,2014年7月1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以拆除营业房为社区自拆行为,驳回原告姚正峰的起诉,原告姚正峰不服也对法律的公正产生质疑同月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前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2日进行公开审理后于2014年9月15日作出公正裁定;一、撤消越城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二、指令越城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坚持信念,只要符合宪法和相关法规精神,总会取得成功。
赞,法治轨道维护权益。
其实法院现在还是比较透明的
司法腐败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其实就是基层法院法院现在也不错的,接触的一些新法官,感觉理论基础很扎实的。
民告官,何其艰辛,此案中院法官守住法律底线,是真正法律人,致敬。
有理有据就上法院!
嗯,确实赢得,但也要自审自己有没有违法的行为。
2014年11月5日时间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