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宁德万达华城小区业主!万达华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5年6月6日依法成立,并于6月25日报送相关材料到蕉南街道办事处备案。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蕉南街道办事处“五日之内应当给业委会备案”,但是蕉南街道办事处逾期二十多天都未给万达华城业委会备案,于是被业主投诉。蕉南街道办事处在没有任何业主的陪同下,私自对万达华城的业主进行调查。我们对蕉南街道办事处的行为表示有异议:
1、蕉南街道办事处逾期未给万达华城业委会备案属于铁的事实,其相关负责人应该受到效能问责,想通过所谓的调查来推脱责任于事无补;
2、蕉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不懂法律,不清楚“备案”的含义。所谓“备案”顾名思义就是“存档备查”的意思。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成立以后,街道“应当五日之内给业委会备案”。“备案”又不是“行政审批”,蕉南街道办事处此前无理由无依据强制要求业主大会筹备组暂停选举,此后又不给业委会备案的行为,纯粹属于越权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我们强烈要求对街道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3、万达华城小区业委会选举前,万达华城业主大会筹备组有送邀请函给蕉南街道办事处的相关领导来对万达华城业委会选举进行监督和指导,蕉南街道办事处的相关领导借故不来。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蕉南街道办事处有对业委会选举进行监督和指导的义务,蕉南街道办事处领导借故不来,属于失职行为!后来,万达华城业委会在万达社区主任,党支部书记和广大热心业主的支持和监督下顺利开展选举;
4、蕉南街道办事处对万达华城小区业委会选举私下进行调查,没有任何业委会成员或者业主的陪同,有暗箱操作的嫌疑,明显有失公平公正!
5、选举是有不确定性的。万达华城小区业委会成立以后,有几个不经过选举就想进业委会被拒绝的业主,大肆对业委会进行攻击和造谣,有些不明真相的业主肯定会被误导,所以业主大会当天选举的选票数,跟二十多天后街道调查的选票数肯定有出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的群众自治组织,业委会选举是业主内部的事情。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业主对投票权数等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予以复核”,业主对业委会选举有异议的,解释权在万达华城业主大会筹备组,而不是蕉南街道办事处!蕉南街道办事处对万达华城业主进行调查,明显属于滥用职权,属于越权行为,其结果是无效的!
蕉南街道办事处前期没有尽到监督和指导的职责,后期又非法干涉万达华城小区业委会选举,不给万达华城小区业委会备案,所以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蕉南街道办事处滥用职权等越权行为进行问责,并且责令蕉南街道办事处及时给万达华城业委会进行备案。
此致
宁德万达华城小区业主
2015年7月20日
王先生你的《投诉蕉南街道办事处非法干预万达华城小区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件收悉,业主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主管理组织,是业主内部的事情,作为业委会筹备组和即将产生的业委会都是业主利益的维护者,对有疑义的业主,要做好思想工作。希望筹备组成员能继续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街道办事处是业委会成立监督和报备单位。我街道自始至终以维护业主的利益和化解矛盾为工作的出发点,做好维护安定等工作。因此,我们街道办事处也对万达华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了民意测评。如无异议,我街道将依法按程序给予备案。(蕉城区蕉南街道办事处于 2015-8-4 11: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