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户口迁移问题

本人在乐从购买了房子取得房产证后,现在申请将本人连同小孩的户口从禅城迁移到乐从,根据佛府[2004]92号规定只需迁移申请表、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但是在乐从办理户籍时还要求提交有计生、居委加具意见的证明。请问这是否违反佛府[2004]92号文的规定,额外给群众增加门槛?如果我不提交该证明是否就不能办理迁移入户?盼回复,谢谢!
投诉人你好:1、办理小孩迁移入户需计生证明是计生部门的规定。2、要求迁移入户人员到入户所在居委会出具证明是为了杜绝空挂户的现象发生。此复。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2013年05月27日
2013-05-07 09: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