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银川政府您好:
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到我给您写信,我是银川西夏区二毛厂一位拆迁居民家属,父亲已经去世了,2014年5月份左右,在本人不知情的状况下,我家的房产证被冻结。2016年9月1号,西夏区交通局发布了拆迁公告,我和唯一患有子宫内膜癌的母亲选择了货币补偿。2016年12月2号,银川成竹有限评估公司受西夏区交通局的委托,来到家中已经评估完毕,西夏区交通局说的是2017年初就给二期货币补偿,签订货币补偿协议。
2017年3月1号初之后后征收期限已经过了19天,也就是2017年3月20号评估报告已经迟迟未出,未出的原因说的是有的居民要的价钱高,开发商接受不了,开发商要价低,这样老百姓接受不了,这样就是永远也谈不拢。说的是没有这个评估报告,货币补偿协议就签订不了,我们二期有120多户人家选择了要房,已经签署了协议都已经走了,二期包括我们家在内26户人家要的是货币补偿,一直就没有签署协议,我多次打电话向市政热线求助反映有关问题,也多次去找有关的政府部门去协商,也记录了和有关部门的通话与录音。本来西夏区建设交通局项目负责人说是结果会进行公示出来,至今没有公示。2017年3月20号我的母亲找寻了,实施单位北京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她询问了我家的房屋有关情况,随后给西夏区交通建设局的项目负责人打了电话,我的母亲在一旁坐着听着,说是一期是宁夏浩华房地产开发的,由于资金链断裂,还有20多户要货币的得给人家解决,因为之前浩华地产把房子先拆除了,二期是宁夏浩海集团开发的要货币补偿就得放着,不管他们,西夏区交通局说的是资金没有到位,没有钱来支付。可谓是遥遥无期。我的母亲说一期浩华房地产这样,不吸取经验教训,没有想到浩海集团又这样。在房屋征收前,应该是征收单位资金专款专用到位的,现在整个小区的环境已经是拆的是乱七八遭的,我的母亲一个人实在住不下去了,也住着不安全,我们在那里没有亲人。
第一:我自己无奈之举写信给了银川信访部门,关于银川信访督查部门处理的结果是一期各类拆迁工作必须完成才能启动二期的货币补偿,本人有疑问,我们四号楼是1980年建设的,是属于一期的,拆迁给我们列入二期,突然来的拆迁公告就随随便便说的是征收期限已过,西夏区交通局难道就没有责任吗?之前的宁夏浩华地产是你来引进的,这次的宁夏浩海集团也是你来引进的,西夏区交通局说的是宁夏浩海集团给打入了2000万资金,浩海集团不开工建设,一期20多户人家货币补偿超出了预算。西夏区交通局有没有出示相关的补偿条例,怎么做的这方面工作,真的不理解。总有说辞。第二,评估报告为什么不出来呢? 我拨打了银川成竹有限评估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说的是,我早就把评估报告都已经上传了西夏区交通局,我们是第三方,这个归政府管。听到这样的结果和结合银川信访督查部门答复,结果特别令人心寒。
第二:我陈述的问题属实,我把家中一切的情况和信访部门的答复内容及拆迁公告内容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第三:这个二期的货币补偿,是怎么个补偿办法,有没有出示相关的文件及政策拿给我们家看,我看您经常发布群众利好的消息及内容,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为什么西夏交通局不按照国家的法律程序来进行拆迁,西夏交通局做了什么样的工作到底,有没有相关部门对他进行监督和管理呢?
第四:我认为西夏区交通局和宁夏浩海集团都有问题,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的问题这个请宁夏自治区主席可以做个仔细查证,如果一旦情况属实,那么就能挽回国家的损失,我个人生死微不足道,实事求是反应问题而已。
第五:我查阅了有关国家最近出台的法律文件,上面的说的政府违法强制拆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示的结果上面论述是,如果在拆迁工作中的政府官员工作懈怠,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不上报,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政府部门代表的一种公信力,发布有关公告之前,做好了相关的工作没,公章不是随随便便就拿来盖章的。
第七:希望宁夏自治区政府及银川人民政府为我们做主,拆迁对于我们家来讲是一件人生大事,人生只有一次拆迁。
我作为儿女要尽孝道,有责任照顾自己的母亲,希望宁夏自治区及银川政府帮助我们苦难人士,帮助我们这个无助的家庭,这次西夏区交通局说的是5月份就能解决货币问题,希望宁夏自治区主席对这个西夏区交通局进行监管和督查,我最终相信人民政府能为我们做主。
我的电话联系方式13501257362,我姓康。
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银川西夏区二毛厂二期货币补偿请宁夏银川政府为我们做主的问题,我局现答复如下:因一期现有20余户居民补偿要求远超于正常赔付标准,浩海公司在2016年5月接盘以来,已投入2000余万元资金但至今未开工。鉴于上述情况,近期暂缓二期征收。现全力以赴加快一期征收,开工建设安置区。待一期开工后启动二期征收。
西夏区建设交通局 2017-05-18 15: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