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丢了巨资,报案后才明白是同事下的手


8月25日10时许,沈某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刑侦五中队报案,称其与同事朱某在上海路某小区的家中丢了1万余元现金。沈某表示,8月24日上午,他带着家里的狗去外面洗澡,将门反锁了。回来后,他确定门依然是反锁的,家里一切如常。第二天要用钱时,才发现抽屉里的1万余元钱不见了。而且家中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其他贵重物品也都在,唯独1万元现金没了。
经过勘查,民警排除了爬窗、撬门等入室盗窃方式。沈某却想起事发当天的一件小事。当天室友朱某离开家,不小心将门反锁。根据该门锁的特点,外面的人反锁后,里面的人就打不开门了。于是困在家里的沈某便致电另一同事刘某帮其开门。刘某来到后,沈某从窗户将钥匙丢给了刘某。之后,刘某帮其了开门,但这中间过去了几分钟。同时,知道沈某家被偷了钱,刘某表现得很正常,直到沈某表示已经报警后,刘某才“关心”起来,半天内连续打了两三个电话催问警方调查结果。而附近一个配锁匠也表示,沈某家钥匙很特殊,该锁匠清楚地记得一名男子曾配过这种样式的钥匙,经对照片进行辨认,确定正是刘某。随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其对偷配钥匙入室行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唉~兔子不吃窝边草。

小偷应该严惩。。。该死的法律就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权大于法,看人下菜)。。

关心的原因是担心东窗事发吧。。

怎么有这样的人的啊,托出去

这五中队的刑警全是帅哥。。。我认识好几个哦。

交友不慎啊

还是家贼哦,难防哦

拉出去砍了

交友不慎,这种人实在是太让人失望了。二年前,我也曾经历过这种事,当时我身边有23000元钱;其中有1万7千元钱是连号的新币,另外6千元是旧币。当时是用信封连同工资卡装在一起外面还用塑料袋包着放在塑料袋里的,而且只有她知道,后来因为有急事我就离开了一天,第二天我来拿钱的时候发现1万元钱里面被人抽掉了3000元,其他的一张都没有少,而且外面包装的一模一样。她知道后要我报警,我没有答应她,只是搬离了那里,我知道自己又失去了一个所谓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