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霞浦县沙江镇的村民,本人已结婚,婚后育有一男孩(孩子才一个多月,户口还未上);我与我老婆名下无任何房产。我爸爸在霞浦县霞辉名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我们的户口现在都还在沙江镇;我想让我的孩子与我爸爸把户口一起迁移到霞浦的霞辉名城(我的户口不动)是否可行?如果可行都需要什么证件?什么条件?
另:我与我老婆名下无任何房产,我的孩子是否可以随我爸爸在霞浦霞辉名城所划片的学校念书?
陈先生:
您好!你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且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幼儿园、中小学校就读证明,经民警调查核实,可以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群众先办理房产证持有人户口迁移后再申请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投靠。你的情况不符合条件。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公安局于 2016-2-29 15: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