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商者,诚实守信,乃是商家最大的资本,是事业成功的基石。古往今来,一向如此。
清朝光绪年间,正是晋商鼎盛时期,以忻州的“郜、王、张、陈、石、连”为代表的忻州商人,也曾在内蒙等地驰骋千里,创建了显赫的功业。他们的成功,无不与诚信紧紧相连。
东楼的张宏君,名列忻州大财东的第三号人物,其时已有土地1200亩,庭院16处。晋、冀、鲁、甘、蒙各省有其钱货两行大小商号80余座,属下人员多时达800余人,年收入白银3万两。这样一位身名卓著的商人,据史书记载,有一次生病卧榻,他儿子张官文为他提回一盒点心,他看了居然长吁短叹:“只图口福,难及家业!”
这样的人,你恐怕会说:“土财主,不会享受”,“真是小气得可以”。但在关系到其事业的信誉度的场合,其“挥金如土”的王者之气,那才是真叫你叹为观止呢。请看这样一桩实例:张家设在内蒙丰镇的“聚丰粮店”聘任的掌柜任中和,是一位精明能干的人物。有一次他向财东面陈事务,提到购销两旺的盛况时,颇有得意之绝。可是,当财东听到有一万多斤因雨多而霉变的白面已售出一半,立刻变了脸,当即说:“这种便宜咱可不能沾。这不是自砸招牌么!前面已卖出的,能吃的按六折算,拿钱退出;不能吃的,全部收回;实在霉损严重的,全部倒掉,宁折本,不能卖!”任中和赶紧连夜返回门市,按财东张宏君的指示作了及时处理,挽回了“聚丰粮店”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