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善发改价【2017】132号文件《关于印发《嘉善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嘉善县世博帝宝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是上海千翔物业嘉兴分公司经嘉善县发改局和住建局查询,是属于三级物业,而且是我们小区的前期物业,小区未成立业委会,按照政府制定的指导价格是1.15元一平一月,现在物业公司对我们的收费是1.7元一平一月,虽然是签了合同的,但是这个合同的签署是违反了政府的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的,合同是否应该无效。多收取的钱是否应该返还!并且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对其乱收费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您好,您通过领导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作如下答复: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是按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定价的,并非按物业资质等级定价,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县住建局网站上查询。您反映的高层1.7元/户.月.平方米,此物业收费标准是在购房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
嘉善县发改局 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