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埠新建福利院,未给一分补偿款!

2015年,官埠桥镇在原张公福利院旁边新建官埠桥福利院,因新建福利院地皮属官埠桥镇泉湖村15组村民集体所有,官埠政府不想赔一分钱,给村民说这里以后征收了给钱,这完全是在忽悠百姓!试问,官埠桥镇政府非法侵占泉湖村15组集体土地,国家拨款建福利院,这地皮国家也有拨款,新建设福利院咸宁规划网,国土也有批文,为何不给补偿款?只怕是进了当官的口袋!建福利院花几百万,忽悠村民说地皮以后征收了给钱,你不出钱征地还建福利院!官埠桥镇乱作为,强烈要求咸宁市政府严查,追回土地补偿款!
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责成官埠桥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官埠桥镇泉湖村15组村民余经龙本人强调并未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过问题,信访件并非本人所写,信访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官埠桥镇福利院的建设用地并非泉湖村15组村民集体所有,而是官埠桥镇镇政府70年代一平二调的土地,不存在征地款。由于原福利院属于危房,为了改善福利院老人的居住环境,经官埠桥镇镇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在原福利院旁新建新福利院。2015年5月,区民政局拨的60万建设资金属省民政厅下拨的福利院危房改造资金,并非征地补偿款。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咸安区政府办 2017-07-17 16: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