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梅芽>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其他>

反映人反映在夜市64号有市场监管局的人去言语辱骂,表示我想叫谁走就叫谁走,你别给我屁话,还曾在10号晚上殴打摊位丈夫,还曾试图要殴打摊主,摊主还是一位在孕的孕妇,因为在摊位里面所以没有打到,就因为摊主将桌子摊位部分物品放在外面,里面的人不叫,只叫外面的人。反映人只是想这个管理人的态度太差,已经很多次这样了,感到很可怕。希望赶紧处理。
朱梅芽:你好! 你于2017年7月12日反映的夜市管理人员在管理上对你存在不公平、不负责,并态度恶劣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收件后我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你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你本人联系,今年在你丈夫健康证到期后向我局干部徐建群咨询办理健康证事宜时,在徐建群办公室未发生过口角,之后你也未再去过其办公室。你在信中称徐建群拍桌子等事项并无实据。 另,你所反映的叶杏军、严建飞两人均为遂昌县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独立法人,非我局下属单位或派出机构)聘请的市场管理人员,负责夜市步行街的日常管理。你电话反映7月10日晚十一时,叶杏军曾在你店铺打过你,经调看当晚十时至十二时夜市步行街监控录像,叶杏军在你摊位门口进行正常的管理工作后随即离开,并未与你发生肢体接触。你反映市场管理工作人员在夜市步行街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不公平现象,我局将会建议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并指导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敦促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如你在平时经营中发现有商铺存在未按规定经营的行为,你可以向我局驻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反映,我局将会及时反馈给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遂昌县人民政府或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07月13日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