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如何套改工资

你好,在佛山2008-2012年这几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参公后如何套改工资,对与那些拥有高级职称且职务级别很低的科员,套改后如何确定工资,如果按普通科员套改那真是改革回到解放前,待遇大大降低,我们也不追求对应的领导待遇,但最起码也应该不能降低太多,觉得与尊重人才、尊重知识不太相适应,毕竟我们原来一直都是走技术路线,不与人争官,比方说一个1年的高级工程师无职务,听说套改后按普通科员套改,这样觉得不太符合技术人才的发展,而且日后公务员分类改革也分技术、综合管理、和执法类。
而人家广州市早就开始执行如下政策,为什么我们佛山市不颁布相关政策同样执行,谢谢,代表本批参公中高级职称人员向贵单位和发言人表示敬意,辛苦了。
另外硕士博士给什么待遇,套改,谢谢,一并代表他们谢谢你们了。
另外,现在市区两级工资套改觉得不够透明。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套改。
广州市人事局文件
你好!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客户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7]55号)的文件精神,实施公务员法后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人员,根据任免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的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套改级别工资。在基本工资的套改中,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执行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最低为24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执行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最低为22级1档。
2012-01-07 2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