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最近想在莆田市买房子,到了很多家开发商去看房子,但各家售楼员说法不一样,有的说阳台,飘窗按一半计算面积,有的说阳台按全部面积计算,飘窗按一半面积计算,有的说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飘窗不计算面积,有的说按房产证上面多少就多少计算面积,让我听后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计算。有没有法规规定,希望有相关单位帮忙回复。
诉求编号PT16121200086我局已收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中8.2规定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飘窗一半可以分为凸窗和落地窗,规定计算:1.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新建商品房权属登记中建筑面积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房【2007】117号规定,超出外墙面的凸窗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2落地窗高度大于或等于2.20米时应计算全部建筑面积,落地窗高度小于2.20米时不计算建筑面积。)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6-12-19 16:3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