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王先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城管执法>

路桥区金清镇金林路中国建设银行西面50米处的虾兵蟹将排挡,该店经营期间将未经处理的油烟直接排放,时间:09:00-03:00,此情况已有1年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处理。
你于10月9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解决(处理)路桥区金清镇金林路中国建设银行西面50米处的虾兵蟹将排挡营直排油烟的问题的投诉(信访)事项,本单位于10月9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经现场勘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10月10日上午9:20分,中队人员到达问题现场:执法人员勘查后,发现该店铺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该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进行依法处理。我中队将加强对其监管的力度,同时与反映人建立联系,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一旦再次发现该店油烟直排的行为,将从重处理。经办单位:金清中队82881031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10月12日
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2017/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