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周文学,女,43岁,现住浙江省诸暨市安华镇新一村江水沿自然村,联系电话:13858441696 被举报人:寿伟利,现居住浙江省诸暨市安华镇新一村江水沿自然村(党员,村支委) 被举报人:安华镇政法委员褚科元,镇东片片长杨洋,镇中片片长楼荣,司法所所长丁世峰。本人于2015年12月间和2016年12间,前后向国家信访局举报安华镇新一村寿伟利、寿泽军等人的违章和村、镇个别领导违法买卖土地和贪污腐败等事项。国家信访局受理后将我的信访资料逐级下转,最后仍然落到村、镇官员的手中。由犯事官员自己处理,这样做其结果可想而知,安华镇政府给我的《答复意见书》泛泛其谈,满纸胡说八道,《书》中或避重就轻,或的第三方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或强词夺理、弄虚作假,或仗势欺人、以权压人,我看了极为不满,为此本人再次向省人民政府提出举报和请求,希望上级领导对本人的信访给予重视,并作出立案调查处理。具体事项A原上访事项(一)镇政府在《答复意见书》中说寿伟利的房子不属于违法建筑应当保留,口说无凭,我要求镇政府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寿伟利的房子建造在农田上,在农田上造房子按照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因此本人要求政府方面提供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如果寿伟利所使用低效用地面积变为宅基地面积为0.1015公顷(1.525亩)没有农用地转用的合法批准文件,显然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属于违章建筑,应当立即拆除。 安华镇人民政府在2016年2月26日的《答复意见书》中自己承认寿伟利等房子确实有违建的行为,但出现这些违建是“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这显然是狡辩,请问别家的特别是那些无财无势的平民百姓的违建都一个也没有放过,单单他们几家违建疏忽了,这不是在包庇是什么。本人请求上级领导对于这些有意包庇违建的官员进行彻底严查并绳之以法,什么“通报批评”扣除全年绩效奖金都是一种避重就轻的做法,老百姓通不过。(二)由于镇政府2014年拆违不公,我对于2016年2月间赴京上访,被接回的路上被安华镇政府信访办主任杨洋把我包里材料《答复意见书》原件、病历统统拿去,至今未归还。镇政府却以超出时限为由,拒绝受理,政府官员自己可以践踏法律却要让弱势老百姓按照他们的霸王条款办事,这完全是一种欺压老百姓的恶劣行为。(三)2016年12月15日安华镇政府在《答复意见书》中强辩称经自查未发现工作人员贪污,征用的安置费和失地农民保险费的行为。有关官员是否在征地中有贪污行为,要弄清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把这些款项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就行了,口说无凭,必须要有事实为证,本人请求有关部门公示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费的进出账目,我不想冤枉一个好人,我希望搞清问题,证明有关官员的清白,为此请有关方面公示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的进出账目,请拿出有农户签字或盖章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清单吧B新增事项(一)安华镇政府在2016年12月15日的《答复意见书》中谎称“诸暨市安华镇人民政府的征地过程中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尚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 《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征收或征用农民的用地必须履行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既然政府方面说得这么清白,那本人就要求政府方面提供安华镇新一村所有土地征收或征用的法定程序资料,如果拿不出齐全的法定程序资料,那征地即属非法,应严加追责。(二)乱拆强拆对信访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2014年诸暨市政府允许全市各农户在自家屋边建造附属房20平方米,本村大多数的农户都审批整改了,我家也审批整改(见附件1),另外《操作说明》第二条规定二层以上建筑物悬空外挑的外挑部分不计面积,外挑部分在罚款和没收折价时,不计占地面积。这说明外挑部分不属于违法建筑不能罚款也不能拆除.我家在二层房子上正好有这样一个悬空外挑不占面积的建筑物。显然我家以上两个建筑物都合理合法,根本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应该加以强拆,可是村干部寿伟利(支委)和镇干部褚科元、杨凯刚、蔡晓楠等官员却以违建之名于2017年9月8日下午来了近百号人,像以前日本鬼子进村扫荡一样用挖机将我家的二个合法建筑全部拆了,不留一砖一瓦(见附件二)。问题1,国家法律规定只能司法强拆,没有行政强拆,凡需要强拆的违建都要经过听证和法院判决,只有法院判决强拆的违建,才可以加以强拆.行政强拆是一种违法行为,而我家的二个建筑物都是行政强拆,不是司法强拆,而褚科元在这里扮演了所有的角色,所有的事情都是他一手操办,不知哪一个高官给他这样的权力,无视我国的法律。2,为什么别家类似的建筑物都不拆,单单我家的要拆,很明显由于我的上访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他们就借拆违之名,进行打击报复之实压制上访。请求上级领导对强拆官员褚科元,杨凯刚,蔡晓楠等人犯了严重失职
周文学女士:您于2017年9月29日反映的举报安华镇新一村寿伟利、寿泽军等人的违章和村、镇个别领导违法买卖土地和贪污腐败等事项。我们于2017年10月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一)关于反映寿伟利违章建筑问题,经查,寿伟利户厂房已经办理低效用地手续,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符合诸暨市低效用地相关政策,另外厂房后平房围墙已拆除到位。 (二)关于反映安华镇政府工作人员杨洋欺压她的问题,经调查没有此类情况,如你有相关证据,可以直接到安华镇纪委办公室反映。 (三)关于新一村征地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经初步调查,没有发现工作人员贪污,征地过程中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如你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以直接到安华镇纪委办公室反映。 (四)关于新一村周文学户拆违问题,因拆违现场情况复杂,安华镇政府加大了拆违力量,会同行政执法局、安华派出所进行了联合执法。如你对拆除违章建筑行为有异议,可以向上级相关部门行政复议。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向诸暨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地址:诸暨市信访局),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诸暨市安华镇 201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