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溆浦县新庄村干部违纪违法”一帖的声明

申 明
我们在湖南红网上了个帖子,标题是《触犯了党纪国法,应受到追究和惩处》,其中有一条,关于严学玉退耕还林再次造假、制造假整改。由于一些原因,我们误认为是县林检科造的假,所以就在网上说林检科在造假,但经调查后才知道,原来造假者不是县林检科的人,而是县林调队的人, 是林调队的庇护腐败,为诈骗者造假鉴定,使诈骗者没受到应有的惩处。
特此申明:这次造假不是林检科。
刘仁治 身份证:4330241956030*****
电 话:18244848897
刘兴春
刘巳生
刘生亮
2016年12月29日
时刻网友1482991639133:回复:关于“溆浦县新庄村干部违纪违法”一帖的声明 为什么群众反映的问题没人重视呢?2016-12-29 14:08:21

时刻网友1483104529186:回复:关于“溆浦县新庄村干部违纪违法”一帖的声明 真正的问题没人回答!没人敢解决!问题积多了,人民评价差了,政府腐败了,终有一天会出大问题的!小编同志,您说呢?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只发表感慨!2016-12-30 21: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