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庭共五人,父母,夫妻,一岁小孩。父母早年外出打工,户口外迁,迁回已不得再是农村户口,夫妻农村教书,上月因政策原因,户口被强制迁至镇上。现开展农房确权登记工作,要求必须农村户口,本人名下无房,现如今农村住房被剥夺去,有家不能回,该如何办?农房确权登记工作,要求坚持“身份合法,一户一宅,不变不换”的原则,难道我因为2635元每月的工作,身份就不合法了吗。窝棚都给没收了,寒暑假周末我去哪?现在不知道咋办,还望相关部门予以解答帮助,谢谢。
若有所需,可联系:王18780114895。谢谢
这个我不懂,但是公职人员不能是农村户口好像是有明文规定的。
你所反映的情况,涉及到非农户使用集体宅基地能否合法登记的问题,一般以下两种情形可以:
1、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时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合法取得宅基地或因合法取得房屋而占用宅基地的,可作为权利主体申请不动产登记;
2、建房时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后户籍转为城镇居民,原宅基地及农房仍继续使用的,可作为权利主体申请不动产登记。
具体问题你可以向所在县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