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下了拆除通知,依然无动于衷。

尊敬的池市长;
我于2014年4月份向您反映曹溪镇浮蔡村许栢强,和许俊琛,身为村委干部,破坏良田大肆违章搭建,后有关部门回信告知许栢强所建地方有批复临时申请用地,可许俊琛所占地搭建起来的地方租赁给他人开办汽车维修会所,曹溪执法大队也说明该处属违章搭建,限他15天内自行拆除,可事隔两个多月了,该违章建筑还依然存在,希望池市长能在百忙之中督察此事,盼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卷。
致礼
陈龙泽同志:
现将你反映的“浮蔡村许栢强、许俊琛违建问题”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 你反映的违建地址位于曹溪街道浮蔡村村部对面,现租赁给李X开办汽车维修会所。原曹溪执法大队于2010年4月2日对其中一处临时搭盖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龙国土资责停字[2010]综第01500号),2010年4月15日拆除;另一处于2010年7月9日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龙国土资责停字[2010]综第02313号),2010年7月11日拆除。该户于2011年初复建上述两处临时搭盖。
2.我局曹溪大队于2014年4月15对该两处下达《责令限期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龙城执[2014]临限拆字14号)、《责令限期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龙城执[2014]临限拆字15号),责令违建当事人限期拆除。因该两处违建已进行经营,里面有很多配套生活、维修设施,拆除困难并存在安全隐患,我局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的通知》(龙政综[2012]199号)文件规定,已协调水务集团、电业局对这两处违法建筑进行断水、断电处理。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7月9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7-9 10: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