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物业公司违法出租业主共用设施设备!

2015年06月12日《南昌晚报》A22版登载了一篇《装修未获批,大洞凿通地下室》的报道(http://www.ncwbw.cn/html/2015-06/12/content_237965.htm?div=-1)。 据市民熊先生向记者投诉称,绿茵路与江报路交界处(红谷凯旋小区商业街)原风雅老树咖啡馆正在进行装修改造,破坏房屋结构,私自将店面与他所住红谷凯旋小区6号楼的地下室打通,破坏地下人防通道,带来安全隐患,霸占了上千平方米的公共用地。 咖啡店方: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租用地下室协议。 记者辗转找到了风雅老树咖啡馆的一名股东邓先生。邓先生表示,这家店面是他从物业那里租用的,以前是做咖啡馆,现在打算做别的行业,“我们利用地下室,是物业同意了的,我们也签订了协议。” 如上所说,南昌市佳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红谷凯旋业委会和广大业主同意,擅自将小区业主共用的地下人防室等设施出租,其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国家、江西省和南昌市的物业管理条例,请贵局对南昌市佳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上述行为进行处罚,并判定其签订的小区地下室出租协议无效,同时对南昌市佳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必须在物业行业进行通报。
您好: 接到投诉后,我局物业管理处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经了解,佳宇物业是经业委会同意后与该咖啡馆签订的相关协议。经协商处理,现佳宇物业已与咖啡馆废除协议,通道已恢复原貌,后续事项业主可与业主委员会沟通。 谢谢!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07-13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