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次诉求件,编号ND16101700012,福鼎市白琳镇政府的回答不实,村民非常不满,政府领导严重弄虚作假,黑白颠|倒,不但没有及时挽回我村经济损失处理,而且还包庇违法违纪人,为违法违纪人撑腰,在2002年造价18.6万元的两幢办公楼,加上两幢地基,总建造价,就如政府所说的,造价也要20多万,在2004年被詹昌宁偷偷卖给他人,根本没有征求过赵丽兵意见,更没有向村两委透露过,办公楼卖出快一年,村两委没有一个人知道(包括村民代表),詹昌宁偷卖房子被村民发现后,从来没在下炉村委会露过面,更没开过党员和村民代表会,那哪来了自我检讨。村民多次向白琳镇政府有关领导反应,没有一位领导能正面回答,一天拖一天,一年拖一年,就这样不了了之,如果2006年有纪委调查过的话,请问是哪里派来的纪委,调查中有几位纪委领导在场,严重违纪违法为什么都没查来呢?难到纪委也存在包庇吗?只刮风不下雨,专门演戏给老百姓看吗?请问政府领导,你怎么知道那房子没人买,你贴公告了吗?你公开投标了吗,再请问,你怎么知道房子结构不合理,既然结构不合理,那请问你是怎么验收的,造价20多万的房子,以12.8卖出,赖至标还觉得不底吗?那赖至标为什么觉得价格不底呢?那里面应该有不能公开的费用,不想而知,如果支部没钱就可以卖房卖地,那现在我们村支部也没钱,负债累累,那现任的村书记,是不是也可以和詹昌宁一样,把我们村所有的土地和老办公楼卖出去呢?我们下炉村支部管辖内有三个自然村,柘里,竹岚里,下炉,三个自然村至今还没喝上自来水,都是村民自己出资,去山里接水和挖井,请问政府领导,我们村的自来水建在哪里,哪年建的,建了多少钱,尊敬的白琳人民政府领导,求求你以实事求是回答,不要再黑白颠倒了,尊敬的白琳镇政领导,求你为白琳镇政和白琳人民说句公道话,办一次实事吧,你有权,我怕抓,在没有经过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村干部私自买卖村财是无效的,全体村民要求原价退回该两幢房子,请白琳镇政府领导,能为下炉村集体主特一次公道,谢谢
2014年农历年底,为偿还村集体前几年建自来水、排洪沟、村办公楼等工程的债务,詹昌宁将村集体所有的2幢房子以12.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鑫磊石材厂的负责人赖志标,在出售房子之前,詹昌宁在村委会办公室向在场的村两委成员提出准备出售村集体的房子。在售房当中,詹昌宁有征求过主持过村委会工作的村委委员赵丽兵的意见,但没有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而以个人决定以12.8万元的价格将村集体的2幢房子出售。经了解,出售的房子建于2002年,造价为14多万元(不含地基款,当时地基价位每榴1.2余万元),对于该房屋以12.8万元的价格出售,詹昌宁认为“一是过年快到了,讨债人催得厉害,当时也没有其他人要买;二是该房子的结构也不合理,并不存在贱卖村集体房子的行为。”赖志标则认为他买这幢房子的价格并不低,因为同期附件相似的一幢房子出售价为6万多元。对于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个人决定将村集体的2幢房子以12.8万元的价格出售的行为,当时詹昌宁有在下炉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上做了检讨,并主动提出辞去村支书职务,不再参加下届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该村村民于2006年6月份左右向市纪委提交信访号为3-015信访举报件,市纪委副书记李财源于2006年7月4日作出批示,让陈常委组织核查。市纪委于2006年8月15日作出核查结果,认为詹昌宁做法欠妥,詹昌宁本人并在当年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上向与会党员作了检讨,主动辞去村支书书记职务,建议该信访件予以了结。(福鼎市白琳镇人民政府于 2016-11-28 12: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