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凡列入总登记、验证或者换证范围,无论权利人以往是否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权属状况有无变化,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
总登记、验证、换证的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总登记、验证、换证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开始之日30日前发布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验证、换证的区域;
(二)申请期限;
(三)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
(四)受理申请地点;
(五)其他应当公告的事项。
北京君途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专业律师事务所,秉承创新中国法律服务的理念,聚集大批青年才俊,共同致力于打造国内全新法律服务体系、深入专业高端法律服务领域,引领中国法律服务改革全新发展。君途律师事务所,一家业务领域广泛、实践经验丰富的综合性的北京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律师咨询,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主要代理北京房产纠纷、婚姻纠纷等法律业务。我们践行“法律服务创造价值”的职业理念。这种理念帮助我们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创造最佳利益。
以上是北京君途律师事务所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网站内房地产纠纷律师、房地产纠纷律师、房地产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君途北京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房地产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