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14091100001继续诉求

各位领导好!
关于ND14091100001诉求,相关单位只会拿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古政文(2014)39号“关于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西高速公路网屏南至古田联络线古田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的通知”来搪塞无知农民。
如乡政府所说的都有通知,为什么是一个一个找着面谈,从来不敢把数据公布呢。动不动就欺骗村民说:“已有几户人已签字,你再不签字,就拿到多少补偿款,”再不然就是:“已有几户人已签字,你再不签字,也没有关系,到时也是强拆”等。(说没有说大家心知肚明)
各位政府官员,你们又有多少人出自农村家庭的呢。不要老拿官威来吓农民好吗?没有这些农民,你们有饭吃吗?
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的通知到现在为止跟本没有通知出来,村公告栏跟本没有任何的补偿安置。道是只有通知村民几月几日到几月几日去签字,不签给扣除多少补偿款的通知。
乡政府给的的是“赔偿金额是由县高速指定单位进行评估的”中的指定单位是什么单位呢,为什么是那么模糊的回答呢
你好,我乡于2014年9月16日接到贵平台编号为ND14091600002的诉求件,现经核实做下如下答复:
1.关于诉求件中诉求人所说的补偿标准问题,征地赔偿标准是按照古政文(2014)39号“关于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西高速公路网屏南至古田县联络线古田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的,全县征地拆迁的赔偿都是统一的标准,并非像诉求人说的只是用来搪塞农民的,不存在敷衍了事这种情况。
2.至于诉求件中所说的为什么一个个找面谈,因为各个拆迁户房屋结构,青苗征用数量、临购情况均不尽相同,赔偿均额等,所以需要签字只能进行一个个的面谈。
3.至于拿官威来吓唬农民纯属无稽之谈。
4.赔偿金额是由县高速指定单位进行评估的,具体什么单位可以去问县高速单位!
(泮洋乡于 2014-9-16 15:5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