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上杭南阳镇陈继槐占用良田违建,举报县国土局和镇土管所不作为

上杭县南阳镇茶溪村金洪路陈继槐占用良田违法建房,现场正准备砌砖,举报到县国土局和镇土管所他们都不管,走走过场,任凭他违建,希望你们能秉公处理。
匿名同志:
2016年4月25日,县信访局网上转办的有关你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南阳镇茶溪村村民陈继魁占用良田违法建房,举报到县、镇两级国土部门都不管,要求秉公处理的投诉件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的情况
经核实,蓝天金,女,27岁,住南阳镇茶溪村金洪路,系南阳镇茶溪村村民陈继魁的儿媳。蓝天金户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于2016年3月开始在南阳镇茶溪村金洪路庵子前地段擅自占用土地117.4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约48.5平方米,其余为原宅基地和厕所、猪舍等用地)兴建住宅。我局南阳国土资源所接群众举报后,于2016年4月12日前往实地进行调查,对蓝天金户占用部分耕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制止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南土35号),责令蓝天金户立即停止违法建房行为。但蓝天金户不听劝阻,仍继续施工建房,为此,我局执法监察大队于2016年4月29日会同南阳国土资源所对蓝天金户违法抢建行为再次予以制止,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抢建行为,当时现状为正在砌砖,墙体有1.5米高。
二、处理意见
我局已要求南阳国土资源所加大国土资源巡查力度,加强对蓝天金户跟踪管理,若发现其再有继续抢建行为,应及时报告南阳镇政府。同时,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委办〔2013〕118号)有关规定,我局将函告南阳镇人民政府,督促其认真履行管地职责,及时组织力量对蓝天金户违法抢建建筑物采取强制措施,并全力配合南阳镇人民政府的拆违工作。
上杭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4日
(上杭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6-5-4 08:54回复)
附件:08-52-54-关于办理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办信访件的情况反馈(陈继魁).doc